【导读】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决定面向社会以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决定面向社会以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1.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思想道德品质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如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教育局等)不同意报考的;
(7)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纳溪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纳溪区中医院斜对面;联系人:罗杰;联系电话(传真):0830-4212407。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如是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期内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2)《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如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教育局等)同意报考的证明。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或取消该选调职位。考核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入公示环节,该职位取消选聘。
(四) 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12407)。
(六)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受聘人员属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属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正式聘用签定聘用合同时,在条款中予以明确)。
3.本公告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5日
(编辑:四川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