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7年5月16日,我区集中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等造成空额的,根据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有递补对象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附后。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江阳区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
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告
一、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2017年5月16日,我区集中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等造成空额的,根据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有递补对象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递补参加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2017年5月22日18:00前考生到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事管股(江阳区星光路4号,联系电话:0830-3123621)进行递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递补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三、缴纳面试费和领取面试通知
递补参加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凭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报名信息表,在2017年5月22日18:00前,考生到江阳区人社局6楼事管股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特别提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补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
2017年上半年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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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