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5 09:14:08 泸州华图教育 https://luzhou.huatu.com/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江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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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分别加5分、4分。
(4)全国、省级特级教师分别加5分、4分。
(5)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加5分。
2.同一类别的取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的可累计加分。
3.所有比赛,必须是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直属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事,不包括各类专业协会和民间组织(以证书公章为准)。
4.如果赛事设置了特等奖,特等奖视为一等奖计算加分。
5.非上述所列项目,不予加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加分
综合成绩及排名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复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复试成绩或复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复试的人员、未达到复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考调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此次公开考调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考调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考调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七、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报名、初试、复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所有参加现场报名、初试、复试人员需提供本人在现场报名、初试、复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如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员尚未解除隔离或社区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初试、复试。如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A类地区(省指挥部研判确定的疫情输入我省风险高的地市)及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初试、复试。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入川后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此外,考生应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加现场报名、初试、复试(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经现场确认有体温≥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不得入场)。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现场报名、初试、复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监委举报或申诉。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自觉服从组织对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593
监督电话:0830-312359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要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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