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公开选调城区35名小学教师的公告由泸州公务员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泸州公务员考试,泸州事业单位招聘,泸州教师招聘等信息,请关注泸州华图教育考试网!如有疑问请加【泸州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更多资讯请关注泸州华图客服号(19111875075),泸州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830-2288946,点击查看全省联系方式微博:@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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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古蔺县城区小学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名额及范围
(一)古蔺县2017年春在岗公办小学教师,新聘用后具有五年以上公办教师工作经历(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员,服务年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古蔺县城区小学选调在编在岗教师35名,其中15名面向古蔺镇农村学校小学教师选调,10名面向护家镇、永乐镇、德耀镇三个乡镇的小学教师选调,10名面向全县小学教师选调。
二、选调岗位要求
选调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方式及程序
(一)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师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公办教师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国家规定的寒暑假视作正常工龄)。
4.年龄:1977年8月19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近三年师德考核有一年不合格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
3.近一学年请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不含产假、寒暑假、培训等公假、工伤假);
4.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排名在所在法人单位后两名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7.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选调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兼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的全过程,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本公告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古蔺县2017年城区小学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具备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3)个人自荐材料1份;
(4)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8月20日下午15:00—18:00在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8月21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进行考核。
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了解报考者的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选调条件;考核报考者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选调职位要求的情况。
4.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城区小学,并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同一岗位聘用后有空缺,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可以在相同的岗位等额调配。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等,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合条件者请勿选调。
(4)所有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为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ulin.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期、不在约定时间内登录相关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面试等程序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新聘岗位
办理调动手续后,岗位等级确定为初岗十二级,若岗位等级低于初岗十二级的,确定为原岗位等级,以后岗位等级晋升及职务评聘等按进人单位岗位等级晋升或职务评聘方案执行。选调教师对执行的岗位等级或以后岗位等级晋升及职务评聘等有异议者,在未办理调动手续前可申请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一)参加选调的教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在选调期间,取消选调资格;如已被聘用,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外选调、考调、遴选考试。对弄虚作假行为,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文件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参加此次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操作,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三)选调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7204706(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30—7205280(古蔺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
古蔺县2017城区小学选调教师岗位要求表
附件2:
古蔺县2017年城区小学选调在职教师报名表
古蔺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6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