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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临聘人员,从事乡村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及相邻地区户籍人员。
二、招聘职位性质
招聘职位人事劳资等关系属劳务派遣公司,聘用人员由该公司聘用后,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专业学历条件:一是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园林规划、景观规划、工程管理、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二是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士及以上,如具有相应中级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证的,可放宽到专科。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和岗位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面部、颈部及着短装时有可见纹身或直径超过3CM瘢痕等影响形象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不适合从事乡村规划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
(二)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含政策性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体化社会保险。
(三)其他待遇按合同约定发放。
五、报名程序和招聘方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起至2022年 8 月19 日18:00止。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009564451@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830-4281975,13518372116。
报名所需材料均为电子版:
1.《2022年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学历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具备报名资格)复印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1寸蓝底照片两张、其他报名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通知时间为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供直系亲属所在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面试结果排名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0830-4282610)。
(八)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一年期《劳务派遣合同》,由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考核管理,一年后根据考核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
附件:2022年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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